为进一步摸清柳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构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体系,近日,柳城县环保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
本年度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共选有三个试点村庄,分别为龙头镇瓦窑村(种植型)、寨隆镇寨隆村(种植型)和古砦乡大户村(旅游型),监测点位主要由空气质量监测点位、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点位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其中环境空气和饮用水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
本季度开展项目包括环境空气和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6项,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COD)、重金属等23项。本次监测从布点、采样、样品保存与运输到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均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确保采样有效、分析准确、数据真实,监测数据将于5月底公布。
开展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能从点到面反映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制定和优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