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市PM10浓度均值为8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PM2.5浓度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空气优良天数87天,同比减少8天;优良天数比例72.5%,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
监测数据显示,环保监测站、市四中,河西水厂站点1-4月份PM10浓度高于全市平均浓度(表2);市九中站点1-4月份PM2.5浓度明显高于去年同期(表3)。六县(包括柳江区)县城1-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多数优于市区(表4);柳江区1-4月份PM10、PM2.5浓度和综合指数显著高于全市均值(表5)。
4月以来,受两次北方沙尘传送影响,包括我市在内的全区大部分地区出现了近年少见的PM10连续污染天气,PM10月均浓度升高明显,空气优良率继续下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是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7.7%,按照这个目标,我市全年污染天数必须控制在45天以内,现仅剩12个污染天数,形势十分严峻。请各县(区)、新区及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柳州市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柳州市2018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继续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等的防尘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控、秸秆禁烧及机动车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响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力争扭转目前的不利局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KDFile/file/20180521/20180521171130_3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