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组织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活动
(一) 开展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清理工作
2014年4月下旬,鉴于雨水增多,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生长迅速的情况,我办组织各县(区)开展集中清理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工作。本次清理工作全市各县(区)共出动人力1650人次,清理水葫芦等水体垃圾5850.5吨,清理水域面积334981平方米,清理溪流、沟渠127.5公里。通过上述工作,河流基本上得到了清理,江河水质进一步得到了保证,“美丽柳州.清洁乡村”活动成果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二)开展铁路沿线“清洁水源”专项活动
按照区、市关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铁路沿线美丽柳州 清洁乡村“清洁水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柳清洁水源办[2014]6号),各县区“清洁水源办”及相关单位对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500米)79家企业、43个饮用水源地及水体进行了摸底调查,排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43家,2处水源地需整治,正在开展相应的整改工作。共清理水源面积为3.33万平方米、河道5.71公里、下水沟5200米,水葫芦及河面漂浮垃圾等共计万余吨。共计投入经费6万元。
(三)组织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
按照我市“清洁水源”实施方案的安排,组织各县上报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每个项目预算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县财政1:1配套,各出资25万元。2013年在6县各建一个共6个水治理项目,2014年在6县实施14个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目前2013年项目大多已进行试运行阶段,2014年项目进展较快的柳江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余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开展生态示范工作情况
1. 组织各县区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2014年共收到各县区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材料104份,全部完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进行现场核查93个村,根据核查的结果,向自治区环保厅上报报84个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材料,最终78个行政村获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
2.组织各县申报市级生态村。2014年共收到各县区申报市级生态村材料169份,经现场复核和材料审核,最终137个行政村获市级生态村命名。
三、组织各县(区)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截止2014年3月底,在全市76个乡镇共8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完成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85个,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不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个。
四、组织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年)实施情况摸底调研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年)实施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柳生态办发〔2014〕3号),组织全市64个单位开展全市生态市建设摸底调研工作,最终形成柳州市生态市调研报告。
六、组织开展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评选的通知》(桂财建〔2014〕180号)文件要求,组织各县申报2014年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评选会评选结果,我市共有4个县9个行政村获得2014年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七、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情况
(一)组织申报2015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
根据区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桂环函[2014]1347号)要求,组织全市各县区开展申请2015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工作。经审核共向自治区环保厅上报9个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
(二)组织开展广西生态建设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工作
为督促各县广西生态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请验收,我局下发《关于做好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柳环字〔2014〕37号),经统计,2008-2013年期间,按照要求本市有9个单位需要申报验收,其中5个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材料,3个单位申请延期,1个申请终止,截止10月底,已完成3个广西生态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情况
根据《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动员电视会议精神暨自查情况汇报会的通知》(柳政督通[2014]15号)要求,我局对照国务院十九个督查重点,立即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完成验收。探索出适宜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督促获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县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饮水安全工作。
(四)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推动实施《柳州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14—2020年)》,完善我市城乡环境保护机制;组织各县编制完成生态乡镇规划并实施,2015年力争完成全市50%以上生态村命名工作。
(五)完成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七)积极推进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八)加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