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环保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来源:xxzx  |   作者:xxzx  |   日期: 2016-05-13   |   浏览: 6734 次   |  字体:T T T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 GB 30952012代替GB 30951996 GB 913788 201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附件下载:
/upload/2016/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df

上一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下一篇:总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点击进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