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环保标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来源:xxzx  |   作者:xxzx  |   日期: 2016-05-13   |   浏览: 7789 次   |  字体:T T T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CHINA 5

( GB 18352.52013代替 GB18352.3-2005 2018-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五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CNo 715/2007法规《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污染物(欧5和欧6)的型式核准以及获取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法规》和(EC No 692/2008法规《对(EC No 715/2007法规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污染物(欧5和欧6)的型式核准以及获取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执行和修订的法规》、以及联合国欧盟经济委员会ECE R83-062011)法规《关于根据发动机燃料要求就污染物排放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及其修订法规的有关技术内容。



附件下载:
/upload/2016/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pdf

上一篇: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下一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