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现发布2011年柳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综述
2011年,柳州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1%。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状况保持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市污染物减排工作成绩显著,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创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空气环境状况
一、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1年柳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监测365天,其中优78天,良280天,轻微污染7天,天气优良率占总监测天数的98.1%,轻微污染天气占总监测天数的1.9%。API范围值24~122。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布示意图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图
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二氧化硫
监测结果表明:2011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59毫克/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0.005毫克/立方米。最近5年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二氧化硫浓度变化趋势图
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9毫克/立方米,比2010年上升0.008毫克/立方米。最近5年市区二氧化氮浓度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二氧化氮浓度变化趋势图
可吸入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0毫克/立方米,比2010年上升0.008毫克/立方米,最近5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变化趋势图
2011年市区3项空气污染物年均值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为首次达到二级标准。
酸雨
全年获降水117场(次),其中酸雨21场(次),酸雨频率17.9%。降水pH均值为5.63。降水pH范围在4.53~7.23之间,酸雨分布主要在市中心区域。降水化学组分监测结果:主要阳离子为钙,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和硝酸根。
酸雨频率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最近5年市区酸雨频率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酸雨频率年度变化趋势图
水环境状况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办[2011]22号文的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一、河流水质
柳州市共设7个河流监测断面,其中柳江河监测断面3个,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露塘、沙煲滩、猫耳山,柳江河监控河段总长86公里。柳江河支流监测断面4个,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都柳江的梅林,融江的木洞,洛清江的百鸟滩、渔村。
2011年,柳江及柳江上游河流水质保持良好,梅林、木洞、露塘、沙煲滩、猫耳山5个断面全年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柳江下游的洛清江污染有所加重,百鸟滩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5月氨氮超标为Ⅳ类水质,其他月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渔村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
7个监控断面水质状况如下:
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无;
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梅林、木洞、露塘、沙煲滩、猫耳山;
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百鸟滩;
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渔村。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分别为柳东水厂、柳南水厂、河西水厂、城中水厂取水河段。柳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每月监测项目64项,全年一次109项全分析,2011年监测结果除粪大肠菌群项目有超标现象外,其他项目监测结果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水质标准要求。由于粪大肠菌群经自来水公司处理后可达标,可作为非主要指标不参与评价,因此柳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可视为100%。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2010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市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柳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为较好,区域环境噪声累计等效声级为53.6分贝。
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2011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为良好,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
三、功能区噪声监测
柳州市2011年功能区划分情况及全年监测结果:
一季度:二类功能区柳州供电局招待所测点夜间等效声级超标;
二季度:一类功能区工学院点位夜间等效声级超标,二类功能区文化大院测点夜间等效声级超标;
三季度:三类功能区阳和开发区管委会测点夜间等效声级超标。
2011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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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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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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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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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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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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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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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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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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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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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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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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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含六县)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状况
一、废气
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5.6938 万吨,其中市区排放量为 4.7182 万吨。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6.4196万吨,,其中市区排放量为 4.8992万吨。
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5.9909万吨,其中市区排放量为3.5550万吨。
二、废水
2011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6417.593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2769.2675万吨;生活污水13636.23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463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9162万吨。全市工业重复用水率89.4%。
其中,市区废水排放总量17055.147万吨,工业废水7517.087万吨;生活污水 9538.06万吨。市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62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0.5070万吨。市区工业重复用水率90.3 %。
2011年柳州市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0座,全年共集中处理污水1.4439亿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79.015万吨,综合利用量 1103.401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3.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1.734 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4.4%。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9061 万吨,综合利用量1.2898万吨,处置量 0.580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8.1%。
2011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1年初,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全市43家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将减排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各级各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绩效考核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编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柳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全市执行。2011年,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污染减排措施:
1、加强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完成对市区16家重点企业29个排污口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2、大力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柳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白沙、桂柳、汽贸园3个检测站建设了4条机动车排气检测线,为2012年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测做好了准备。
3、积极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培育清洁生产企业,落实激励机制,共落实39万元,用于补助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已有4家企业通过了验收, 2家企业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的验收现场核查。
4、认真组织实施减排项目。今年我市共实施了8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 4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项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同时强化对排污大户火电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减排指标的落实。
通过多措并举,我市化学需氧量减排3779吨,氨氮减排429吨,二氧化硫减排492.6吨,氮氧化物减排71吨。圆满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11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2011年全市环境保护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年工作会议,市委陈刚书记、市政府郑俊康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拿下全国环保模范城市“金字招牌”。
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明确分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创模”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考核标准。
由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柳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1年实施方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工作,力争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6月中旬,邀请环保部“创模”专家到我市指导“创模”工作,开办了两期“创模”指标培训班,培训26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的环保负责人。10月,邀请环保部“创模”专家调研组来柳指导“创模”工作,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模拟检查,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并提出了改进意见,有效地推动了柳州“创模”工作深入开展。
三、 环境执法
1、组织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834人次,其中市级出动1080人次,县区级共出动2754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609家,其中市级检查375家,县区级检查1234家,立案调查65件,其中市级38件,县区级27件,关闭治理无望的市大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鹿寨金壹蓄电池厂等4家企业,行政处罚39件,其中市级处罚25件,县区级处罚14件。
2、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电镀、电池生产企业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461人次,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长虹机器制造公司等4家电镀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排污的柳州市静兰电镀厂等3家电镀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并处罚款。
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察。全年共检查426家企业1300台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96.92%。全年抽查煤样242次,用煤合格率95%。
4、认真做好投诉纠纷处理工作。全年共受理环境投诉4653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49件。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均进行分类处理和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环境监控
强化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市、县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县级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定期开展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率达100%。建成总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有重点污染源视频音频监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全市33家废水国控重点源和8家废气国控重点源,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市区16家企业的29个排放口或污染源防治设施安装视频监控仪,通过网络将现场图像传输到监控中心。
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每月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完成我市2010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编制完成《柳州市2010年度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
五、环保宣传与公众参与
通过开展“六·五”宣传等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挂图、宣传单、环保宣传挂件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知识及绿色生活指南等宣传资料。全力发动各县区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 环保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广西“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图片巡回展工作,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定期在媒体上宣传我市“创模”工作,及时通报我市“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良好氛围。
在绿色创建工作方面,积极发动市级绿色创建单位参加自治区级命名表彰活动,13所绿色学校、3家绿色环保企业和2个绿色机关,通过自治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办公室验收,创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通过柳州市环保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评公示等环保信息,积极引导市民共同关心和参与柳州市的环保工作。